南开大学简介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制度,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是中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鼓励自学成才条款的具体体现。它诞生于1981年,是中共中央十一届三中全会确定的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新时期总路线的产物。 1988年3月,国务院发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明确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任务,是通过国家考试促进广泛的个人自学和社会助学活动,推进在职专业教育和大学后继续教育,造就和选拔德才兼备的专门人才,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素质,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1998年8月,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国家实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经考试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以国家法律的形式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作为中国高等教育的基本制度之一确定下来。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开考专业根据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求设置,由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委员会确定培养目标、课程设置和考试标准。专业设置和课程设计具有应用性的特点。目前,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共设有涉及11个学科类别的220多个专科和本科专业。驻深联系人:李老师,易老师联系方式:QQ:#,#、 TEL:#,#5年来,中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事业蓬勃发展,全国共有4300万人,#亿人次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截止2005年底,全国在籍考生达到4300万人,累计专、本科毕业生625余万,造就选拔了众多的专业人才。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毕业生在就业市场上备受青睐。 天津市自1981年作为全国首批试点地区实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以来,事业也有了长足的发展。现在,已经开考了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医学、农学9个学科的近200个专科和本科专业,其中本科专业已超过半数。大力发展自学考试本科专业,充分满足人们学习的多种愿望,极大适应天津市的社会,经济建设的需要,是自学考试专业建设的基本思路。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具有开放、灵活的特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报名参加考试。考试在每年1月、4月、7月和10月举行。课程考试按照专业考试计划的要求安排,采用单科独进、学分累计的方式帮助自学者逐步完成学业。课程考试合格者发予课程合格证书并按规定计算